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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范式的比较法研究:特点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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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社会—文化人类学分支的法律人类学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比较法研究。但是对于人类学的比较法研究,传统比较法学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法学与人类学在比较法领域没有太多正式的交流和对话。由于学科分立,作为“综合学科”的人类学必然会涉足法律现象。自19世纪末的一百多年来,致力于探索文化多样性的人类学始终对比较法抱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人类学比较法研究的对象有其自身的特点,且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从早期侧重于非西方法和不成文法,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扩展至全球法律多元。人类学研究比较法主要使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而搭建民族志的具体技术则经历了从“问题个案”到“日常个案”的转型。人类学在从事比较法研究的过程中,对于如何理解和评价外国法坚持了主位视角和相对主义的研究立场。人类学范式的比较法研究对于传统比较法学有着重要的补充、借鉴和启示意义,对于当代中国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作者: 王伟臣
作者单位: 王伟臣,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083。
期刊: 国外社会科学
年.卷(期):页码 2023.10(3):172-188
中图分类号: D90-059
文章编号:
关键词: 人类学 比较法 法律人类学 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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