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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五国反极端主义法比较研究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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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重要思想根源,反极端主义法是反极端主义斗争中的基本法律依据之一。本文主要基于俄语文献资料,介绍和分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五国制定反极端主义法的目的、原则及其异同,比较分析各国反极端主义法的框架和内容,归纳总结其主要特点和差异性以及可供我国借鉴的有价值的内容和经验。

作者: 王文娟 何星亮 格·阿·瓦西列维奇
作者单位: 王文娟,1983年生,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00081;何星亮,1956年生,国务院参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00081;格·阿·瓦西列维奇(Grigory AVasilevich),博士,俄罗斯联邦政府立法和比较法研究所荣誉教授,“独联体国家荣誉检察官”胸章获得者,白俄罗斯共和国前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通讯院士,白俄罗斯共和国功勋法学家,白俄罗斯国立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期刊: 国外社会科学
年.卷(期):页码 2021.8(6):76-83
中图分类号: D95
文章编号:
关键词: 极端主义 反极端主义法 上海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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